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整车、零部件、材料VOC及气味试验项目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整车、零部件、材料VOC及气味试验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9019HW

1、招标条件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整车、零部件、材料VOC及气味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2、项目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整车、零部件、材料VOC及气味试验项目。

2.2项目描述:按国家、丰田及招标人相关要求进行汽车整车、部件、材料VOC及气味检测试验,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3招标范围:依据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丰田技术标准TSM0512G《部品VOC性能》、TIS01204-00351《材料VOC性能》、TSM0505G《非金属性材料气味的测试方法》等规定,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对指定车型的整车、零部件和原材料进行气味&VOC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检测标准:

测试项目

标准

条件

次数

部件气味测试

TSM0512G

300L袋子法

24

500L袋子法

72

1000L袋子法

48

材料气味测试

TSM0505G

4L瓶子法

48

整车VOC测试(标准法)

GB/T27630

环境舱

2

整车VOC测试(简易法)

QRE331

简易法

30

部品VOC测试

TSM0512G

1000L袋子法

20

3000L环境舱

24

材料VOC测试

TSM0508G

10L袋子法

20

2.5服务周期:201931-2020228日 。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本项目的检测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要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清单。

3) 投标人实施气味评价的人员至少5名应全部取得一汽丰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FTRD)或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TMEC)的气味评价培训、认可。需提供FTRDTMEC的认可证书或者其他类似的证明材料(邮件认可、丰田气味对标实绩等)均可。且至少3名气味试验人员每个人取得不少于3家主机厂气味评价许可。

4)服务期内投标人实验室应通过CNAS认证,取得证书。

520171月至今,至少一项主机厂VOC及气味试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累计发生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22日至20192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复印件、5名气味评价的人员培训、认可证明资料、3名气味试验人员每个人取得不少于3家主机厂气味评价许可复印件、CNAS证书复印件投标报名。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22日至20192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2271330分,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119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

联 系 人:韩燕楠

联系电话:0431-81505678-38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张锦云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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