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总包

 

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总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9059F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9]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总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总包。

2.2工程概况:为满足吉林省开展医药研究和药品上市安全性评估的需求,完善药品安全监控体系,吉林省药物研究院拟投资建设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 2,建设现代化GLP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一栋,总建筑面积8500m 2,其中GLP实验室8000m 2,附属用房500m2 。共购置设备750台(套),其中实验设备712台(套),公用设备38台(套)。

2.3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内。

2.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总包,包含厂区工程(包括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等)、主体工程(包括GLP实验室、附属用房、实验室二次装修、室外幕墙、消防水池等)、公用工程(包括公用设备、智能化系统工程、给水管道、排水管道、供电线路、空调管道、消防管道等)等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负责办理设计范围内所有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审批的相关手续。

2.6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不包括审批时间)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逐步提交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和其他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4日至2019429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2193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东侧202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565

联系 人:孙欣

    话:0431-885110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编:130062                   

联系 人:孙英男    张锦云                         

    话:0431-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管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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