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9101F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 [2019]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2工程概况:新建GLP实验室8000m 2,共4层,包括:动物实验区、实验室、报告厅、档案室、会议室等;新建附属用房500m2 共1层,包括:污水处理间、综合泵房、计算机机房、配电室等;建设场区内道路及广场面积5900平方米,绿地面积36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东,新浦路以南,航空街以西,宝威路以北。
2.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 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包括但不局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并依据招标人要求配合设计工作提交符合国家标准的勘察工作成果文件。
2.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勘察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逐步提交成果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东侧202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565号
联 系 人:孙欣
电 话:0431-885110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电 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网 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管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