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526GC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批准采用经营性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项目投资建设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概况:拟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蔚山路厂区、发传中心厂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厂房原设计载荷:35公斤/平方米,抗风强度:42m/s 。环境温度:最低-35℃ 最高40℃。电源电压:高压市电接入10KV,低压侧三相五线制380V(±10%),频率50Hz(±2%)。市电接入:蔚山路厂房3个开闭所,装机容量分别为45550KVA、45390 KVA、45380 KVA;发传厂房3个开闭所,装机容量分别为6800KVA、8100KVA、4000KVA。规划面积:54.3万平方米。蔚山厂区:厂房屋面30万平方米(轻钢网架结构(总、焊)22万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冲、物流)8万平方米),停车场16万平方米(厂内商品车停车场 13万平方米 ,3、6、7号门停车场 3万平方米)。发传中心:厂房屋面、停车场8.3万平方米(ET3联合厂房屋面面积3.1万平方米、4GB厂房屋面面积3.0万平方米、4GC厂房屋面面积1.7万平方米、员工停车场面积0.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维修、管理和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经营期满后招标人将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整体评估,根据整体评估后的结果,如果招标人要保留该项目则中标人须将该项目整体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如果招标人不保留该项目则中标人须将该项目整体全部拆除,并将所有使用的场地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貌。
2.4经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20年。
2.5并网时间:2018年12月20日前一期工程并网发电(至少为总发电量的30%),全部工程2019年3月30日并网发电。
2.6建设地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蔚山路厂区、发传中心厂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光伏发电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并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运营以及技术开发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投资、建设、经营的能力,且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3.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5项装机容量10MW以上的业绩,其中至少有2项已经正常运营超过1年,须并提供相关业主方信息、合同影印件封面(带公章)、装机容量、并网时间、电费结算发票、并网后实际年发电量等数据,供业主方查证。注:上述所有佐证资料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在投标文件。
3.3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该证明须为企业开户银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出具的)。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7月13日至2018年 7 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全季酒店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近蔚山路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彦超
联系电话:0431- 815048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