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红旗冲压车间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新建红旗冲压车间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519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红旗冲压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一汽发[2018]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8-220174-36-03-00719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红旗冲压车间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基本概况:

2.2.1任务及纲领:新建红旗冲压车间,以满足红旗车型的生产需求。车间内新增1条冲压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线拟满足10万辆整车车身大众型冲压件的生产需求。

2.2.2主要建设内容:

1)在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基础上,新建冲压车间及生活辅助间,以满足红旗车型的生产需求。

2)冲压车间为联合实施项目,车间土建、公用动力设施、设备基础及部分工艺辅助设备(天车、端拾器立体库等)由本项目出资建设完成,其余工艺设备(冲压线、调试压力机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招标范围:新建红旗冲压车间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在满足国家标准和工艺要求的前提下,设计、管理、实施以下工程内容:

1)设备工程:包括吊钩桥式起重机、单梁起重机、风淋室端拾器、立体存放库、板料存放库等

2)土建公用动力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冲压车间及生产辅房;服务管理部门:3层生活间;室外工程:地面硬化(道路及广场)、厂区绿化、公用配套、挡土墙等。

2.4建设地点:一汽股份公司红旗工厂厂区内,12号路以东,3号路以南。

2.5计划工期:2018830日开工,2020330日竣工并交钥匙。其中,天车具备安装条件为2019730日,天车具备人工操作使用条件(用于压机安装)为2019830日,压机及自动化设备具备安装条件为2019830日,天车具备全自动使用功能为2020330日,厂房整体验收并交钥匙为2020330日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11日至今)具有本项目同类或类似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2)设计部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工艺部分负责人:工艺部分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的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部分负责人、工程部分负责人和工艺部分负责人的信誉情况)。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原件)。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232018727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同类或类似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723日至2018727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179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风大街8899

联 系 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0431-820226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