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二厂动力站房空气压缩机采购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二厂动力站房空气压缩机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644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二厂动力站房空气压缩机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二厂动力站房空气压缩机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2MPa空气压缩机

1

喷油螺杆式空压机

Q50m3/minP=1.3MPa U=380V

5

水冷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长春市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二厂动力站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空气压缩机)。

3)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的规定。

3.3投标人近年(20151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投标人自身)。

3.4本项目不接受OEM代工产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13日至2018919日,每日8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913日至2018919日,每日8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1213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