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仓库委外业务项目采购
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仓库委外业务项目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671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仓库委外业务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物流业务需求主要包括原材及备件的翻包业务和空箱回收。
(1)原材及备件翻包业务:
1)根据TO单先后顺序进行翻包业务;
2)根据翻包WI准备相应类别周转箱;
3)目视检查取干净、无破损周转容器;
4)遵守WI规定翻包作业,规定时间内完成原材料翻包;
5)保障翻包单据准确性。
(2)空箱回收:
1)根据周转容器箱子大小,是否防静电,供应商分类;
2)周转箱内包材垃圾处理;
3)周转容器分类后转移清洗间或来料收货平台;
4)部分供应商包材回收;
5)规定时间完成周转容器回收。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委外岗位及活动区域:
岗位 |
业务模块 |
业务内容描述 |
物料工 |
周转箱回收 |
物料仓空容器分类回收,垃圾处理 |
外购件翻包 |
打TO单,包材回收 |
2.3服务期限: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1年。
2.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规定的标准。
2.5服务地点: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厂内仓库,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业。投标人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成立日期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13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二路98号
联 系 人:侯嘉瑜
联系电话:028-687100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9月30日